岗位聘用办法

关于开展专技岗分级聘用微调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15日 09:30  点击:[]

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武纺大[2010]5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7年专业技术岗分级聘用微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符合学校相关专技岗分级聘用条件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岗位设置

根据2016年退休、调动等自然调整岗位情况,按照“谁空缺、谁调整”的思路分配空岗,此次专技高岗分级设聘岗数8个(详见下表):

专技高岗设岗情况一览表

岗位等级

设岗数

服装学院

五级(副高一)

1

服装学院

六级(副高二)

1

会计学院

五级(副高一)

1

外国语学院

五级(副高一)

1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六级(副高二)

1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六级(副高二)

1

非教师专技综合评审组

八级(中级一)

1

图书馆(档案馆)

九级(中级二)

1

三、聘用程序

1.单位制定方案

相关二级单位成立聘用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原则上应为单数,其中院(部)主要由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制定分级聘用方案,明确聘用评审程序和方式,报学校相关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完成时间:20161220日。

2.个人提交申请

相关人员对照学校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结合本单位制定公布的岗位说明书,填写相应系列的高岗聘用申请表(附件1-2),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完成时间:20161223日。

3.小组评审推荐

按照“高评低、代表性、回避制”的原则,各聘用工作小组依照聘用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和方式严格评审,坚持宁缺勿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至少三天)报人事处。

完成时间:20161228日。

4.学校审核聘用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聘名单,发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完成时间:2017110日。

四、其他事宜

1.本次申报岗位时,有关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1231日。

2.教学单位专技岗分级聘用工作由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指导各聘用小组实施,非教学单位专技岗分级聘用工作由校非教师专技岗位聘用委员会指导实施。

联系电话:59367480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专技高岗聘用审批表(专任教师)

2武汉纺织大学专技高岗聘用审批表(非教师系列)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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