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校2016年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请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公派出国留学的基本要求;
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个人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姓名、出生年月、获得最高学历学位时间、来校工作时间、职称情况、研究方向、近3年科研情况、申请留学的理由、联系方式等。申请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武汉纺织大学二级院部人员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
3.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处汇总交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后,报相关校领导审核批准。推荐名单将于2015年12月在学校主页公告栏和国际处网站公布。
4.学校鼓励并支持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教师申报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说明:此次申请仅为各申请人获得2016年出国留学的资格,具体留学项目的申报详见学校主页通知。
联系人:辛老师,电话:59367541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二级院部人员出国留学申请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