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

2017年05月11日 21:49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4号)精神,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全面推动学校创新与创业教育的开展,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机制为抓手,举全校之力,构筑“课堂教学、课外实训、自主创业”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满足纺织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建设内容

以搭建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基础平台、创新创业实训平台和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为重点,构建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1.创新创业课程基础平台。以学生创新创业必备的知识为依据,着力完善三模块、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学课程基础平台。从学生迈入大学校园开始,对学生进行科学、系统的创新创业课堂教育培养,使其初具创新精神、初怀创业品质、初掌创业才能,为后阶段的创新实践、创业模拟和创业实战奠定坚实基础。面向大一学生开设“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等旨在增强创业意识的创业训练通识选修课;面向大二、大三学生开设“创新工程实践”、“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务”、“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等旨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能力的系列专业选修课程以及“创业企业战略与机会选择”、“人际交往与沟通技巧”等培养学生创业兴趣与素质能力的创业训练通识选修课;面向大三、大四学生开设“创业实践”、“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等旨在培养学生创业能力和创业魄力的创业训练课程。

2.创新创业实训平台。创新创业实训是架起创新创业理论知识与理性创新创业实战的桥梁,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一是依托各学院创新实践园区,积极组织开展专业设计与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二是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投入力度,鼓励项目组成员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三是以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为载体,按照“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天天能咨询”的要求,广泛开展大学生创业训练等各项学生活动,着力打造创业训练活动品牌。四是结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通过与企业联合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创业沙龙、讲座等各项活动,丰富学生的创业体验,培养学生的创业素质和创业精神。

3.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独立或合伙创办公司、进行创业实战是创新创业训练的终极目标,也是最终检验创新创业训练开展效果的有效标准。一是尽可能多地组织学生参加“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级各类创业活动,走出创业实战第一步。二是加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实训,选拔重点培育项目入驻基地,并提供基本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咨询服务,逐步完善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三是充分利用现有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以及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平台,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和创业信息,开展创业测评、创业模拟、咨询帮扶。四是加大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力度,出台学校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计划管理办法,对有发展前景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积极争取校内外资源,加强与校外各大学生孵化基地的沟通联系,提高我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成功率,孵化出一批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典型。最终构建出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的集虚拟演练与实战体验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科学、系统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三、保障措施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是实践性非常强的教育活动,必须得到学校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更好地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健康开展,应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工作:

1.建立健全创新创业训练组织机构。为了积极推进创新创业训练,使其在有效组织和正确引领下,并得以实施,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督导专家为组员,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统筹规划指导全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分支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创新创业训练和创业活动。

2.加强专兼职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由经济管理类专家、工程技术类专家、政府经济部门专家、成功企业家、孵化器管理专家、风险投资家和执业律师等人员构成的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创新创业训练师资队伍是实施创新创业训练的前提和保障。一是适当引进创新创业训练人才;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创新创业能力的培训;三是聘请校外知名创新创业训练专家开设创业课程,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四是对于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获奖的教师团队,参照《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予以所规定的学生奖励标准的2.5倍奖励。

3.将创新创业训练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计划。各学院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尽早明确将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之中,将创新创业训练目标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目标之中,把创新创业训练课程和专业课程以及人文通识课程的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渗透创新创业训练的理念和内容。从2016级开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必修课程不低于4学分。对于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学分认定。依据弹性学制,学生可休学创业。对休学创业或边学习边创业的学生,可免修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课程以及创业教育类课程,并按照规定计入学分。对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后经营达6个月以上的创业团队免除12个学分的专业选修课学分。

4.加强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学校应积极建设创新创业教学基地和社会实习基地,并以现有创新园区为基础,成立相应的创业园区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项目进行孵化,为学生创办企业需要的工商、税务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充分发挥教师工作室、研究室的作用,鼓励专业教师吸纳学生在其工作室、研究室完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一步巩固学生的专业知识,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水平。积极鼓励学生成立各种创业协会,努力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创新创业训练体系。

5.加强学生创业服务。一是加强与地方人社、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联系,为在校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风险评估、投资融资、项目注册、跟踪扶持等日常化、全过程、“一条龙”的服务。二是发挥学校学科优势,积极与知名企业对接,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积极组织学生到企业一线进行市场化实训和创业体验,提高学生的创业就业素质。三是学校实习、实验和科研场所要创造条件面向学生开放,在校内建成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引导学生坚持科研训练与创业实践相结合,鼓励学生以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身份参加创业竞赛,或利用校内科研成果开展创业,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6.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对于在创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对大学生自主创业重视程度不够、相关工作未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给予适当扣分。对优秀学生创业典型,学校予以表彰并配套相应的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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