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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_2011-2015年度履职情况检查的通知

2016年03月30日 10:22  点击:[]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_”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13〕2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教育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财〔2013〕7号)的规定,近期教育厅将对我校各层次_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为配合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1—2015年在岗以及期满的各层次_。

二、检查内容

1.工作基本情况:_履职情况、在校工作时间;

2.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果:_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教学、科研情况,受聘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工作的内容、意义和前景,并着重说明其突破和创新之处。对期中、期满_履行合同考核情况,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

3.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1.根据省有关绩效考核的要求和工作惯例,各学校将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总结,填写自查报告和附件中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材料;

2.抽查听取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查看_到校工作时间证明材料、参访_工作地、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1.填写《_履职情况表》和《_履职情况汇总》;

2.表格要求填写_自获批以来的情况,而非仅仅2015年度的情况,具体可查询附件1中“履职时间”;

3.以上表格要求提交电子版1份(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wtu.edu.cn)、纸质版3份,附件材料1份;

4.各学院上交一份本院_履职情况的总结及建议;

5.材料提交截至日期:2016年4月15日16:30;

6.本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对待并按时提交材料。

如有疑问,请联系:游坜民、孟凡贺,电话:027-59367478

附件:《_履职情况表》和《_履职情况汇总》

人事处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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