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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通知

2015年09月08日 08:49  点击:[]

各二级单位、广大教职工:

学校2014年部门决算已经省财政厅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学校概况

武汉纺织大学占地2000多亩,拥有阳光、南湖、东湖三个校区,植根于荆楚文明之沃土,敢为人先,勇立潮头,践行特色办学理念,秉承“崇真尚美”校训,坚持“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的发展精神、彰显特色的执着精神”,历经五十余载,已成为理、工、文、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4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7个,拥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其中工程硕士领域7个。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29778人,其中:本专科在校学生28786人,研究生904人,来华留学生88人。现有教职工2438人,其中:在职教职工1805人,离退休人员633人,临时工495人。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2014年学校决算总收入53170.37万元,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95.41万元,事业收入4449.71万元,其他收入861.1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058.06万元。

2014年学校决算总支出5317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46.66万元,包含人员经费支出20699.8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46.86万元;项目支出19226.86万元,结转下年4371.95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学校“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19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5.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武汉纺织大学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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