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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_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年06月30日 13:5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_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度“_奖励计划”有关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一)特聘教授

1.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_”(“青年_”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聘期内全职在校工作。校外申报者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6.实行岗位聘任制,每年聘任150名,聘期为5年。

(二)讲座教授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_”(“青年_”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聘期内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5.实行岗位聘任制,每年聘任50名,聘期为3年。

(三)青年学者项目

1.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2.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3.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国家“_”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且不得申报_特聘教授。

5.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全国高校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

以上三类项目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二、支持方式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由教育部授予“_”称号。

2.在聘期内享受_奖金,特聘教授项目奖金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项目奖金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项目奖金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1.申报人根据申报学科(详见附件1)填写《_候选人申报简表》(附件2)并报送所在二级单位。申报人需通过各二级单位进行申报,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二级单位收齐材料,严格审查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无误后在《候选人申报简表》上给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

3.学校组织评审,确认推荐报送教育部候选人并公示。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孟凡贺,联系电话:027-59367478

附件已打包上传至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请自行下载。

附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1.2015年度“_奖励计划”学科分组;

2.2015年度武汉纺织大学_候选人申报简表;

人事处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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